【收藏】全国、省级涉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全名单来了!
7月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正式完成人社部全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资质备案,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茶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也标志着评茶员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后可在全国开展评茶员认定的首家第三方评价机构正式诞生。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该项工作的承担单位,近期将严格按照《评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地在全国开展评茶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提出“减政放权促进就业”的原则,100多个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茶艺师工种在2020年9月30日前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评茶员工种也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退出目录后,证书也由原来的“职业资格证书”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后的评茶员、茶艺师意味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颁发证书的机构发生了变化,由原来具有信用背书的国家机构变成了用人单位或第三方机构。
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茶艺师、评茶员将由谁来发证?一直是茶行业关注的焦点。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记者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系统”发现,截至目前,在人社部备案可以对内部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发放技能等级证书的用人单位共有36家,且都是中央企业,涉茶工种还没有在人社部备案的用人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处负责人梁生明介绍说,茶行业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与中国石油、中国中车等大型央企相比,作为用人单位备案是有一定难度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涉茶工种社会培训。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系统显示,在人社部备案的涉茶工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前只有2家,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其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可以开展在全国的评茶员(5—1级)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而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茶艺师(5—1级)认定。网站显示,在地方人社部门备案的涉茶工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就相当多了。记者致电四川博茗茶产业技能培训中心,作为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首批技能等级认证第三方评价机构单位,该中心的董老师表示,尽管2019年就取得了在全国开展第三方认定资格,但还需要到各省(市、自治区)人社部门办理二次备案,因该机构为民营单位,在各省份人社部门的备案难度非常大,所以,至今不能在全国开展第三方认定。因该机构同时也取得了四川省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目前在省内开展了评茶员的评价认定工作。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2020年评茶员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学习现场。
记者还注意到,评茶员、茶艺师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后,各省(市、自治区)人社部门也及时备案了一批省属涉茶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前除青海省外,其他省份均备案了认定评价机构,且大多为省级涉茶职业院校,有些省份还备案了多家认定机构。相应的,除省属第三方评价机构外,一批茶叶产区地区级人社部门也备案了相应区域范围内的所属第三方评价机构。
记者了解到,按照人社部门的管理规定,全国性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价认定,而省属评价机构、地区级评价机构则只能在相应区域内开展评价认定工作。
按照人社部规定,谁认定谁发证,这就意味着评茶员、茶艺师等证书的印章单位是有区别的,有的是全国性的社团组织,有的是省级茶叶行业组织,还有的可能是地方培训机构。这么多的发证机构且性质不同,那么,取证人员是如何看待证书的?采访中,一位已经持有高级茶艺师(3级)证书的茶行业从业人员对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记者表示,考证人员最看重的是证书的含金量。证书的含金量取决于第三方评价机构本身的含金量,机构体量大,有权威性,品牌知名度高,培训与评价组织体系完善,考核过程严谨,师资、考评、督导等队伍建设完善,这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证书更受青睐。
出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
作者:王子腾,图文来源:茶周刊,经授权爱普茶网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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